小中医吃瓜日常[九零] 第85节
北关村的这个家,相当于就只有姚恒自己在住了。
姚恒平时工作忙,别说收
拾家了,就连炒菜做饭都还很生疏呢。
身为陈秀兰的好姐妹,姚恒的“姨”,沈妙自然会力所能及地照顾他,给他送些耐放的零嘴,省得他半夜回到家连口吃的都找不到。
“这是我早上包的馄饨,给你放冰箱里了啊,水开了下进去滚六七分钟就能吃了。”
“这冲水的茶一天别喝太多,一包就够了,喝多了容易伤胃。”
“这糖蒜是俺妈腌的,恁妈最爱……唔,你下面条的时候可以掰一半吃。”
出去玩的时候姚恒是行家,但要说在过日子这些事儿上,沈妙才是里手呢。
一样样地交代着自己带来的每一样食物该怎么吃、怎么保存,正跟他说着呢,姚恒忽然站起身回到屋里,出来后便将一只铁皮罐子塞到了她手里。
“拿着。”
罐子的表面被一层黑色的薄膜包着,上面什么都没写,摇一摇,还能听到里面那颗钢珠在来回碰撞时发出的“啪嗒啪嗒”的声音。
“这是啥?”
随意地坐靠在沙发上,姚恒拿起一根红薯干慢悠悠地吃了起来,“辣椒喷雾。”
沈妙闻了闻喷嘴附近的味道。
“阿嚏!”
嗯,确实有点呛鼻子,而且那股辣味要比炒菜的辣椒呛得多。
沈妙揉了揉鼻子,把那瓶喷雾又丢给了他,“你给我这个干嘛,辣椒到处都能买得到,还用装在罐子里啊。”
“谁让你炒菜用了,是让你防身的。”姚恒将罐子拿好,摇了摇后对着空气喷了一下,“要是碰见坏人就这么喷他,保准辣的他什么都看不见!”
嘶……
辣椒水喷出来后,那股火辣辣的味道瞬间在屋子里蔓延开了。
能不能辣到坏人不知道,反正是把他们俩给辣得半天睁不开眼。
“我防什么身?咳咳!村里又没人会欺负我。”
“你没看新闻吗?最近咱们市可不太平,从过年到现在前前后后地都死了好几个人了。”
沈妙每天都有看豫市电视台的新闻,可并没有他说得这么严重啊?
上个月是在城郊发现了一具男尸,但她记得警方已经发过通报了,是歹徒为财抢劫杀人,而且当时警察就已经开启调查了,想来过了这么长时间,那歹徒也已经落网了吧。
姚恒撇撇嘴,再次把辣椒喷雾塞给了她,“你呀,还是不懂得这社会险恶!”
姚恒在公司里跑业务,经常要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。认识的人多了,听到的消息也就多了,尤其是跟他们这些要整天在外面跑的业务员有关的坏消息,更会格外留心。
豫市今年很不太平,从过年开始到现在,不包括打架斗殴、寻衅滋事这类事件,已经闹出四起没能勘破的命案了。
按理说,今年为了迎接香江回归,各个省份都会加强治安,可偏偏豫市却出了四起至今没能抓到凶手的大案。
豫市表面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,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如平常。
但其实不过是上面把这令人恐慌的消息暂时压下去,避免公众恐慌、影响社会安定罢了,只有和公安打交道的人才知道,他们的工作压力有多么大,心里有多么慌。
具体的情况姚恒也不太清楚,只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案,而且凶手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找到。
他想着沈妙这丫头闲不住,隔三差五就想来市里玩,便从别人那买来这辣椒水喷雾给她防身用。
毕竟真要见了歹人,她一个女孩子怕是拿什么锋利冷兵器都没用,远不如“化学武器”能一招制敌,只要喷得准,瞬间就能让对方失去攻击力。
想着是姚恒的一片好心,沈妙便没有再推辞,于是顺手把喷雾收进了包里。
快到中午十二点了,沈妙本想着姚恒给人家打工赚点钱不容易,就说在家里吃。
没想到姚恒说前两天他发了工资,加上他存折里原本的钱正好凑齐66666.66,沈妙瞬间就没有了要替他省钱的想法。
差点忘了,就算是跑去给人家打工,他家里也是很有钱的。
操心他赚钱不容易?呵,怕是自家一年赚得都没姚远给他的零花钱多呢。
冲着他存折上的数字,沈妙决定狠狠敲诈他一笔,让他请客去吃肯德基,花他个十几二十块的,让他出出血!
结果姚恒嫌弃她敲诈的水平太低,于是主动提出请她去百货大楼旁边的步行街,吃更加高档的港式茶餐厅。
这是沈妙第一次茶餐厅吃饭,白色系的装潢配上偏英式的餐具,简直和电视里的港式电影一模一样!
来茶餐厅吃饭的人不少,他们到得又有点晚了,所以要和其他食客一同在门口等位,不过还好,等位的人不多,应该很快就能进去了。
“你看你看,是吴爷爷和他的老相好!”沈妙用餐厅的传单挡住自己的半边脸,一边压低着惊讶的声音,一边戳着他的胳膊提醒道。
“在哪?”
为了不被瓜主发现自己在议论他们,沈妙假装累了靠在他的肩膀上,同时刻意地看向外面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,“两点钟方向,靠窗从里到外的第二桌。”
顺着沈妙说的方向,姚恒果然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,和坐在他对面那位“相好”。
吴爷爷全名叫吴全福,和姚家住在同一栋楼,姚恒住在六楼,吴全福住在三楼,算是看着姚恒从小长到大的老邻居了。
吴爷爷的儿女们都在南方,只有过年才会回来,姚恒小时候经常会跟他回来过年的孙子孙女们玩,长大后就没再联系过了,不过平时上下楼遇见时,还是会同他打招呼。
“你竟然连吴爷爷都认识?”
“那当然了。”
姚恒先是有些惊讶,不过很快就想通了。
之前沈妙时常来找亲妈陈秀兰,两人好得跟亲娘儿俩一样,都是一样爱吃瓜的性子,陈秀兰自然会跟她聊起楼里这些邻居们的八卦。
吴全福的老伴去世得早,儿女们各个争气,早几年就去了南方奋斗,也算是闯下了一片不小的家业,他曾经也去南方住过几年,不过不适应那里的生活习惯便自己又回来了。
不过他家的房子不少,又有儿女们时常打钱,所以日子过得相当滋润。
听陈秀兰说,他几年前找了个相好的,年龄比他小了二十多岁,今年四十多,跟他的小儿子一般大。
听说他的老相好也是城中村的,只是不知道是哪个村的,说起来,俩人也好了四五年了,但一直没有结婚,他的老相好也没有跟他同居,只是偶尔来陪陪他,顶多呆一两天就走了。
陈秀兰猜测,他们没有结婚估计是怕儿女们不同意,觉得他们会认为他的相好是图谋他的家产。
沈妙也是这么想的,不过她还猜测,儿女们应该没有不同意他们结婚的机会,因为他们八成还不知道老爷子有了第二春呢!
关于吴爷爷的这位老相好,陈秀兰那天可是掰着腿跟她说了好半天呢。
说什么吴爷爷对她是一见钟情,说即使是俩人没结婚,吴爷爷也甘愿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她,还说这个老相好私生活不检点,好像还跟好几个老头勾勾搭搭得说不清……
总之听陈秀兰的描述,这女人简直就是狐狸精转世,迷得老头们不行不行的,没有一个老头能够抵御她的魅力,可谓是老头们一众的“梦中情人”。
听她说得那么神乎其神,沈妙着实是对这位“狐狸精”好奇得紧,想不到今天竟然有机会能在这里碰到。
他们应该是点完了菜正在等餐,桌子上只放了一壶红茶和两小碟开胃小菜。
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有人在看自己,女人看向了站在门口的姚恒。
四目相对,女人只是微微一笑。
她很聪明,她知道那一束目光所找的人不是自己,随即朝坐在对面的吴全福使了个眼色,告诉他身后有他的熟人认出了他。
重新把老花镜给戴上,扭过头时,吴全福一眼就认出了姚恒。
“姚恒?”
目光在他和他一旁的沈妙身上转了个来回,他微笑着说道:“带女朋友来吃饭啊。”
“呃,是,是……”
姚恒紧张极了,捏着传单的手指不由得攥紧了几分。
姚恒小时候很亲近同一栋楼里的爷爷奶奶们,可长大了之后,就慢慢变得疏远了,只会偶尔在楼道里见面时同他们问好。
如今他主动和自己打招呼,姚恒倒觉得有些尴尬和无所适从了。
“前面估计还要等几桌呢,要不坐过来一起吃啊?”女人将杯子往里挪了挪,主动邀请他们道。
分明是第一次见面,女人却像是
他们的老朋友一样,态度很是热情。
不同于陈秀兰那骄阳似火般的自来熟,女人更像是徐徐的春日煦风,不会强迫你答应,可要是拒绝又会觉得辜负了她的善意。
“不,不用了吧。”
“是啊是啊,应该等一会就有空桌子了。”
沈妙和姚恒瞬间化身成两个摇头娃娃,脸上勉强的笑比哭还要难看。
和长辈一起吃饭本来就很奇怪了,更何况还是两个不那么熟悉的长辈?
再加上沈妙和姚恒之前都听过吴全福和那女人的事……刚在背地里说完人家,紧接着就跟人同桌吃饭,确实有点“端起碗吃肉,放下碗骂娘”的意味。
“来吧来吧,”女人不止是表面客气地一句话,而是真的希望和他们同桌吃饭,“听你吴爷爷说你大学毕业了,我正有些事情想问问你呢。”
女人的话都说到了这份儿上,再拒绝可就不太礼貌了,尤其他们在隔着这么老远说话时,还有服务员和其他食客时不时地看着,弄得他们只好走过去和他们坐在同一桌。
“呀,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啊!长得跟电视里的小明星似的~”
沈妙还没坐下,女人那一句夸赞就让她两腿一软。
人嘛,贵在有自知之明。
沈妙当然知道自己跟明星没得比,可哪个女孩子在听到别人夸奖自己时会不高兴呢?
坐在女人身边,沈妙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表示感谢:“谢谢阿姨,您看起来也很有气质。”
“这小嘴儿甜的,真叫人喜欢啊,”女人下意识用手指按了按眼角的笑纹,然后将桌子上另外两只空杯子拿到她和姚恒面前,“喝红茶可以吗?他家的红茶很香呢。”
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前,女人捧着茶壶的手就这么静静悬在半空等待着,一点不像大多数的长辈,话还没说完呢,杯子就快倒满了。
沈妙:“嗯,可以的。”
“我来吧。”
吴全福伸手想把茶壶接过去,女人却用涂着红指甲的指尖温柔地推开了他的手背,“倒个水而已,我来就行了。”
“你忘了医生怎么说了?你的胳膊受凉了,得好好休息着。”
是啊,倒个水而已,又不会累着手。
可女人的话听起来却更加有温度,三分是推辞、四分是关切,让吴全福本就红润的脸上又多了几分甜蜜的笑意。
不止是他,姚恒想要去接茶壶时也被她拒绝了,“这壶里的水烫,可别伤着你们的手了,还是我来吧。”
姚恒平时工作忙,别说收
拾家了,就连炒菜做饭都还很生疏呢。
身为陈秀兰的好姐妹,姚恒的“姨”,沈妙自然会力所能及地照顾他,给他送些耐放的零嘴,省得他半夜回到家连口吃的都找不到。
“这是我早上包的馄饨,给你放冰箱里了啊,水开了下进去滚六七分钟就能吃了。”
“这冲水的茶一天别喝太多,一包就够了,喝多了容易伤胃。”
“这糖蒜是俺妈腌的,恁妈最爱……唔,你下面条的时候可以掰一半吃。”
出去玩的时候姚恒是行家,但要说在过日子这些事儿上,沈妙才是里手呢。
一样样地交代着自己带来的每一样食物该怎么吃、怎么保存,正跟他说着呢,姚恒忽然站起身回到屋里,出来后便将一只铁皮罐子塞到了她手里。
“拿着。”
罐子的表面被一层黑色的薄膜包着,上面什么都没写,摇一摇,还能听到里面那颗钢珠在来回碰撞时发出的“啪嗒啪嗒”的声音。
“这是啥?”
随意地坐靠在沙发上,姚恒拿起一根红薯干慢悠悠地吃了起来,“辣椒喷雾。”
沈妙闻了闻喷嘴附近的味道。
“阿嚏!”
嗯,确实有点呛鼻子,而且那股辣味要比炒菜的辣椒呛得多。
沈妙揉了揉鼻子,把那瓶喷雾又丢给了他,“你给我这个干嘛,辣椒到处都能买得到,还用装在罐子里啊。”
“谁让你炒菜用了,是让你防身的。”姚恒将罐子拿好,摇了摇后对着空气喷了一下,“要是碰见坏人就这么喷他,保准辣的他什么都看不见!”
嘶……
辣椒水喷出来后,那股火辣辣的味道瞬间在屋子里蔓延开了。
能不能辣到坏人不知道,反正是把他们俩给辣得半天睁不开眼。
“我防什么身?咳咳!村里又没人会欺负我。”
“你没看新闻吗?最近咱们市可不太平,从过年到现在前前后后地都死了好几个人了。”
沈妙每天都有看豫市电视台的新闻,可并没有他说得这么严重啊?
上个月是在城郊发现了一具男尸,但她记得警方已经发过通报了,是歹徒为财抢劫杀人,而且当时警察就已经开启调查了,想来过了这么长时间,那歹徒也已经落网了吧。
姚恒撇撇嘴,再次把辣椒喷雾塞给了她,“你呀,还是不懂得这社会险恶!”
姚恒在公司里跑业务,经常要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。认识的人多了,听到的消息也就多了,尤其是跟他们这些要整天在外面跑的业务员有关的坏消息,更会格外留心。
豫市今年很不太平,从过年开始到现在,不包括打架斗殴、寻衅滋事这类事件,已经闹出四起没能勘破的命案了。
按理说,今年为了迎接香江回归,各个省份都会加强治安,可偏偏豫市却出了四起至今没能抓到凶手的大案。
豫市表面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,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如平常。
但其实不过是上面把这令人恐慌的消息暂时压下去,避免公众恐慌、影响社会安定罢了,只有和公安打交道的人才知道,他们的工作压力有多么大,心里有多么慌。
具体的情况姚恒也不太清楚,只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案,而且凶手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找到。
他想着沈妙这丫头闲不住,隔三差五就想来市里玩,便从别人那买来这辣椒水喷雾给她防身用。
毕竟真要见了歹人,她一个女孩子怕是拿什么锋利冷兵器都没用,远不如“化学武器”能一招制敌,只要喷得准,瞬间就能让对方失去攻击力。
想着是姚恒的一片好心,沈妙便没有再推辞,于是顺手把喷雾收进了包里。
快到中午十二点了,沈妙本想着姚恒给人家打工赚点钱不容易,就说在家里吃。
没想到姚恒说前两天他发了工资,加上他存折里原本的钱正好凑齐66666.66,沈妙瞬间就没有了要替他省钱的想法。
差点忘了,就算是跑去给人家打工,他家里也是很有钱的。
操心他赚钱不容易?呵,怕是自家一年赚得都没姚远给他的零花钱多呢。
冲着他存折上的数字,沈妙决定狠狠敲诈他一笔,让他请客去吃肯德基,花他个十几二十块的,让他出出血!
结果姚恒嫌弃她敲诈的水平太低,于是主动提出请她去百货大楼旁边的步行街,吃更加高档的港式茶餐厅。
这是沈妙第一次茶餐厅吃饭,白色系的装潢配上偏英式的餐具,简直和电视里的港式电影一模一样!
来茶餐厅吃饭的人不少,他们到得又有点晚了,所以要和其他食客一同在门口等位,不过还好,等位的人不多,应该很快就能进去了。
“你看你看,是吴爷爷和他的老相好!”沈妙用餐厅的传单挡住自己的半边脸,一边压低着惊讶的声音,一边戳着他的胳膊提醒道。
“在哪?”
为了不被瓜主发现自己在议论他们,沈妙假装累了靠在他的肩膀上,同时刻意地看向外面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,“两点钟方向,靠窗从里到外的第二桌。”
顺着沈妙说的方向,姚恒果然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,和坐在他对面那位“相好”。
吴爷爷全名叫吴全福,和姚家住在同一栋楼,姚恒住在六楼,吴全福住在三楼,算是看着姚恒从小长到大的老邻居了。
吴爷爷的儿女们都在南方,只有过年才会回来,姚恒小时候经常会跟他回来过年的孙子孙女们玩,长大后就没再联系过了,不过平时上下楼遇见时,还是会同他打招呼。
“你竟然连吴爷爷都认识?”
“那当然了。”
姚恒先是有些惊讶,不过很快就想通了。
之前沈妙时常来找亲妈陈秀兰,两人好得跟亲娘儿俩一样,都是一样爱吃瓜的性子,陈秀兰自然会跟她聊起楼里这些邻居们的八卦。
吴全福的老伴去世得早,儿女们各个争气,早几年就去了南方奋斗,也算是闯下了一片不小的家业,他曾经也去南方住过几年,不过不适应那里的生活习惯便自己又回来了。
不过他家的房子不少,又有儿女们时常打钱,所以日子过得相当滋润。
听陈秀兰说,他几年前找了个相好的,年龄比他小了二十多岁,今年四十多,跟他的小儿子一般大。
听说他的老相好也是城中村的,只是不知道是哪个村的,说起来,俩人也好了四五年了,但一直没有结婚,他的老相好也没有跟他同居,只是偶尔来陪陪他,顶多呆一两天就走了。
陈秀兰猜测,他们没有结婚估计是怕儿女们不同意,觉得他们会认为他的相好是图谋他的家产。
沈妙也是这么想的,不过她还猜测,儿女们应该没有不同意他们结婚的机会,因为他们八成还不知道老爷子有了第二春呢!
关于吴爷爷的这位老相好,陈秀兰那天可是掰着腿跟她说了好半天呢。
说什么吴爷爷对她是一见钟情,说即使是俩人没结婚,吴爷爷也甘愿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她,还说这个老相好私生活不检点,好像还跟好几个老头勾勾搭搭得说不清……
总之听陈秀兰的描述,这女人简直就是狐狸精转世,迷得老头们不行不行的,没有一个老头能够抵御她的魅力,可谓是老头们一众的“梦中情人”。
听她说得那么神乎其神,沈妙着实是对这位“狐狸精”好奇得紧,想不到今天竟然有机会能在这里碰到。
他们应该是点完了菜正在等餐,桌子上只放了一壶红茶和两小碟开胃小菜。
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有人在看自己,女人看向了站在门口的姚恒。
四目相对,女人只是微微一笑。
她很聪明,她知道那一束目光所找的人不是自己,随即朝坐在对面的吴全福使了个眼色,告诉他身后有他的熟人认出了他。
重新把老花镜给戴上,扭过头时,吴全福一眼就认出了姚恒。
“姚恒?”
目光在他和他一旁的沈妙身上转了个来回,他微笑着说道:“带女朋友来吃饭啊。”
“呃,是,是……”
姚恒紧张极了,捏着传单的手指不由得攥紧了几分。
姚恒小时候很亲近同一栋楼里的爷爷奶奶们,可长大了之后,就慢慢变得疏远了,只会偶尔在楼道里见面时同他们问好。
如今他主动和自己打招呼,姚恒倒觉得有些尴尬和无所适从了。
“前面估计还要等几桌呢,要不坐过来一起吃啊?”女人将杯子往里挪了挪,主动邀请他们道。
分明是第一次见面,女人却像是
他们的老朋友一样,态度很是热情。
不同于陈秀兰那骄阳似火般的自来熟,女人更像是徐徐的春日煦风,不会强迫你答应,可要是拒绝又会觉得辜负了她的善意。
“不,不用了吧。”
“是啊是啊,应该等一会就有空桌子了。”
沈妙和姚恒瞬间化身成两个摇头娃娃,脸上勉强的笑比哭还要难看。
和长辈一起吃饭本来就很奇怪了,更何况还是两个不那么熟悉的长辈?
再加上沈妙和姚恒之前都听过吴全福和那女人的事……刚在背地里说完人家,紧接着就跟人同桌吃饭,确实有点“端起碗吃肉,放下碗骂娘”的意味。
“来吧来吧,”女人不止是表面客气地一句话,而是真的希望和他们同桌吃饭,“听你吴爷爷说你大学毕业了,我正有些事情想问问你呢。”
女人的话都说到了这份儿上,再拒绝可就不太礼貌了,尤其他们在隔着这么老远说话时,还有服务员和其他食客时不时地看着,弄得他们只好走过去和他们坐在同一桌。
“呀,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啊!长得跟电视里的小明星似的~”
沈妙还没坐下,女人那一句夸赞就让她两腿一软。
人嘛,贵在有自知之明。
沈妙当然知道自己跟明星没得比,可哪个女孩子在听到别人夸奖自己时会不高兴呢?
坐在女人身边,沈妙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表示感谢:“谢谢阿姨,您看起来也很有气质。”
“这小嘴儿甜的,真叫人喜欢啊,”女人下意识用手指按了按眼角的笑纹,然后将桌子上另外两只空杯子拿到她和姚恒面前,“喝红茶可以吗?他家的红茶很香呢。”
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前,女人捧着茶壶的手就这么静静悬在半空等待着,一点不像大多数的长辈,话还没说完呢,杯子就快倒满了。
沈妙:“嗯,可以的。”
“我来吧。”
吴全福伸手想把茶壶接过去,女人却用涂着红指甲的指尖温柔地推开了他的手背,“倒个水而已,我来就行了。”
“你忘了医生怎么说了?你的胳膊受凉了,得好好休息着。”
是啊,倒个水而已,又不会累着手。
可女人的话听起来却更加有温度,三分是推辞、四分是关切,让吴全福本就红润的脸上又多了几分甜蜜的笑意。
不止是他,姚恒想要去接茶壶时也被她拒绝了,“这壶里的水烫,可别伤着你们的手了,还是我来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