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6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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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什么!”德拉科急的一蹦三尺高,“我要告诉我妈妈!”
  看着他又急匆匆地跑走,弗立维教授问我是不是应该对自己的外甥好一点。
  我说,外甥就是用来玩的,德拉科可好玩了。这是对晚辈的关怀。
  邓布利多轻轻咳嗽一声。这时候,特里劳妮又说,我们这个长桌现在有十三个人,最先站起来的那个会最早死去。
  邓布利多不信这种说法,我也不信。他按着我的手要站起来,我也按着他的手,最后,忍无可忍的斯内普翻着白眼问我们闹够了没有。
  “好了,我还以为你在我离开的那一年里彻底哑巴了呢。”我说,“你先站起来吧,西弗。”
  我们在一边开心地叙旧,学生们花样百出地挑战火焰杯。我说,如果我上学的时候有这种东西,我一定投斯内普。
  “为什么不是西里斯呢?”邓布利多问我。
  我说,西里斯好歹是我的亲弟弟,让他去禁林喂蜘蛛实在是过于残忍了。不过,如果不是斯内普的话,其实还有一个人选......
  我说着,止住话头。
  这时候,门厅走进来一个寒酸的老傲罗,我们谁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坐在位置上的。直到他坐下去,又站起来走到邓布利多身边,叫住他的名字,我才意识到这个人就是穆迪。
  -古老的傲罗,食死徒猎犬,揍龙者......
  旁白说。
  他本人大概也以为自己像火焰杯选中的勇士那样闪亮登场。我从他身上闻到一股古老的香水气味,大概是二十多年前流行过的款式,是薰衣草、广藿和没药。喷的有些过于浓郁了,弗立维难以忍受地别过头,他朝这位香喷喷的同事打招呼:
  “穆迪教授,我还以为你今天很忙呢。”
  “我不忙。”他说着,眼神从我身上擦过,转而落在桌面的啤酒杯上。
  他说:“早上饮酒可不是好习惯。”
  “我记得英国没有禁酒令?”我问邓布利多。
  校长头疼地看着我,不过穆迪显然比起我更加尴尬。他像是很怕我,比起鼹鼠还要像一只地穴生物。在我问完邓布利多之后,看向他的时候,他就涨红脸,直愣愣地站在原地,看得邓布利多隐晦地皱眉。
  他说:“你怎么啦,阿拉斯托?”
  穆迪奇异地嘟囔两句,他把所有人的好兴致都搅乱了,又自己走出门厅。
  “听说夏天的时候他就疯了?”我看向邓布利多。校长比起我更加疑惑,他说,穆迪在此之前虽然有些神经质,但至少还是正常的。
  “好吧,可能是因为他揍了德拉科。”我随口回答,“他把我当成卢修斯那一边的人了。”
  “你们关系又闹僵了?”校长问我,“我记得一年之前,你们好着呢。”
  我耸耸肩,告诉他男人都是反复无常的生物。不过是我和我姐姐关系变得更好了一些,他就开始排挤我。我们一起走向办公室,接着,我又问他最近在储物柜里塞了什么好东西。
  邓布利多说,如果我要动他的储物柜,他也要变成一个反复无常的男人了。
  我就笑着告诉他,他变不了,因为我最喜欢他啦。我才不会舍得给他带来压力,也不会强迫他为我做什么事。
  我说,这就是“爱”。
  实际上,什么是“爱”呢?
  邓布利多再一次陷入沉默,他像之前一样,没有说什么“荣幸”、什么“我也爱你”这样的鬼话。这种话我听得很多,从酒鬼、仆人还有牲畜那里。
  我想,邓布利多是一个更加内向的人,他比起他所表现的,甚至他自己认为的都要更加内敛。
  他实际上是在恐惧“爱”的。
  他能够爱上别人,也能够爱我。但是他不愿意说出自己正“爱”着什么东西。我认为这是一种胆怯。
  “我听说过。”他平静地对我说,“美国人都相当轻浮。”
  “美国人都喜欢喝酒,他们日复一日地沉醉于幻象的幸福中——所以,爱就来的轻而易举了。”
  “如果——派瑞特,”他说着,小心翼翼地向我求证,“如果我说,‘我也爱你’,会发生什么呢?”
  “什么都不会发生,教授。”我说,“我不会有九万加隆的债务,也没有刚好想换个工作。我们只是恰好让两道超声波相遇,就像蝙蝠一样,在自我的世界里看见对方。”
  “你刚刚喝了啤酒。”他指出。
  “是啊。”我说,“你认为我的爱来得轻易吗?轻易的爱是爱吗?”
  十一月的阳光越过盔甲士兵尖锐的棱角,落在我与他的脸上,形成一块狭窄细长的三角区域。我看见他蓝色的眼睛像冰川一样泛着莹亮的光泽,而干瘪枯槁的肌肤又让整个人陷入衰老的诅咒。他的眉毛杂乱,眼窝深陷,显出一股老年人都有的刻薄相。
  “我是一个糟糕的哲学家。”他说,“我不知道。”
  “没有人知道。”我哼着自创的曲子,开心地说,“爱就是爱。”
  第96章 刺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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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诺尔文,你一定要好好吃饭,去伦敦也要照顾好自己——哦,烤苹果派应该要好了,我去给你端上来。要关注你的教授给你写的信,明白吗?”
  里德尔太太干燥的嘴唇一张一合,她的口腔湿润,一颗门牙微微外翻,使她的面容有些不协调。诺尔文·里德尔就站在书房门口,他倚着门框朝祖母微笑。
  汤姆·里德尔站在楼梯下,他刚刚去帮自己的兄弟遛那条叫做菲尔米诺的蠢狗。菲尔米诺是一条猎犬,浑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力气。
  诺尔文看见他,就站在二楼喊他的名字。他对汤姆说,有了他之后真是太好了,他觉得菲尔米诺完全可以有个伴。
  祖母也觉得很不错,她告诉诺尔文,前一阵子出海做生意的海员带回来一只“比格犬”。听说这种狗性格温和,皮毛柔软,很适合养着给他取乐。
  他们两个就这样商定要接回一条新狗。盯着正在咬链子的菲尔米诺,汤姆觉得天都要塌了。
  他去找自己的同胞兄弟,告诉他,自己不会一直留在小汉格顿——诺尔文也不会。夏天结束,他们一个人要去读愚蠢的麻瓜学校,一个人要去霍格沃茨。他们从人道主义出发,扔下两只跟磕了兴奋剂一样的狗给老人们并不是一件好事。
  但是他的兄弟却笑着问他。“你不觉得爷爷奶奶正好需要一点有活力的东西吗?”
  汤姆的反对毫无效果,或者说,里德尔夫妇已经放弃了这个小学没有念完的孙子。在他们看来,汤姆只是嘴巴甜一点,会一些花哨的小把戏,未来里德尔家还是要看前途无量的诺尔文。于是,夫妻二人不约而同地将小汤姆当成一个好用的新仆人,汤姆也感受到了,他们接纳他与接纳诺尔文想要的那只比格犬没有任何区别。
  因为诺尔文想要。
  他有些嫉妒,却又觉得诺尔文确实讨人喜欢——这绝对不是因为对方长了一张与自己相似的脸,又同样是巫师的原因。
  对比起派瑞特·奎格,汤姆想,诺尔文也不算差。
  不过很快,他就推翻自己的观点,诺尔文比起奎格更加可恶。
  比格犬一天要溜三遍!
  “warwarwar~”
  “汤姆——”里德尔太太喊,“让那条狗不要叫了,诺尔文在午睡。”
  “——这是他的狗!”汤姆暴躁地从床上跳下来,“我也在午睡,奶奶!”
  汤姆·里德尔的太阳穴突突直跳,他拿起魔杖,跑到狗舍对着比格犬泰特施了一个无声无息咒之后,气不过又冲上楼。然而——诺尔文这个王八蛋居然在看小说!
  “你不应该在午睡吗?”他怨气冲天地质问,“我给你遛狗,给你安抚泰特,就为了让你好好念书,你现在居然在看小说!”
  “你上大学之后跟不上其他学生被退学回家怎么办!”
  他气极了,一把抢过那本《白鲸记》。但是诺尔文却问他有没有看过这本小说。
  “我一直在打工、念书。”汤姆抱怨道,“我活下去已经很艰难了,哪有时间读麻瓜的东西。”
  “好吧,亚哈船长,”诺尔文说,“我会好好念书的。”
  “什么?”
  “你是船长亚哈,我是白鲸莫比·迪克。”兄弟奇异地笑了一下,那种清高感令汤姆无比愤怒,“我们总是会在错误的时刻,遇到正确的人。”
  说着,面前光景一阵颤抖,哈利惊恐地张开眼
  ——伤疤又痛了。
  -
  我做了一个梦,梦见我养了一只比格来整里德尔。醒来的时候,旁白吹了一声口哨,好像梦里那些里德尔真实的愤怒也被这一声哨音驱散了。
  -人类无法与其他同类产生共鸣。
  它说。
  我们的夜晚无比安静,充满秩序。这种生活大约可以被人类称之为“上流”,是曾经缩在羊圈里的我们无法理解的安定。
  我们从夜晚十一点入睡,早晨七点起床,没有什么特别的说法,只是我们接受的人类教育认为这是正确的,对身体好的。至于为什么不早晨七点入睡,夜晚十一点起床,我懒得解释,生活的时辰太多了,我只是选择一个其中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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